廣州:放開120平方米以上住房限購
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廣州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在限購區域範圍内,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 通知表示,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更好滿足房地産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新形勢下的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現進一步優化調整廣州市房地産政策措施。 一、繼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應結構和政策體系,加大供應力度,不斷滿足各類保障人群住房需求。2024年計劃籌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10萬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8萬戶。 二、精準支持房地産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建立城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要求,建立廣州市房地産融資協調機制,搭建政銀企溝通平台,推動房地産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産項目名單,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産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三、優化調整限購政策 (一)在限購區域範圍内,購買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納入限購範圍。 (二)在限購區域範圍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或者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統取得房源信息編碼并挂牌計劃出售的,購買住房時相應核減家庭住房套數。 (三)對于具備合并不動産權證書條件的房屋,購房人可以申請轉移登記業務、合并登記業務一同辦理。 (四)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四、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 強化部門聯動,健全聯合執法和懲戒機制,加強房地産市場監測,加大力度整治房地産開發建設、房屋交易、住房租賃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爲,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董勇_GD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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