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9時左右,北京西直門内南小街115号迎來了它的新主人——生态環境部,國務院秘書長肖捷參加了揭牌儀式。
機構設置
保護環境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爲整合分散的生态環境保護職責,統一行使生态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加強環境污染治理,保障國家生态安全,建設美麗中國,方案提出,将環境保護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水利部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農業部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南水北調工程項目區環境保護職責整合,組建生态環境部,作爲國務院組成部門。生态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準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态環境部。
主要職責
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态環境政策、規劃和标準,統一負責生态環境監測和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組織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等。
七大戰役
按照中央确定的任務,新組建的生态環境部将在未來三年打七場标志性的重大戰役,包括打赢藍天保衛戰,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渤海綜合治理、長江保護修複、水源地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并确保三年時間明顯見效。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态環境質量總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