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聞社香港4月27日電(高寶玲 譚磊) “能真正爲企業着想,爲民辦實事,我爲檢察院的人性化監督點贊!”4月23日,黑龍江省塔河縣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縣直機關工委書記吳靜受邀參與塔河縣人民檢察院開展的轄區司法所執法檢查工作,對該院建議縣司法局簡化涉民企社矯對象何某請銷假審批程序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

何某是塔河縣某醫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犯罪被适用緩刑成爲社區矯正對象。塔河縣人民檢察院在對何某接受矯正表現情況、公司經營狀況以及因生産經營需經常跨市縣活動的實際需求進行全面評估的基礎上,與縣司法局共同決定簡化何某請銷假審批程序,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2025年4月27日,共工新聞記者了解,執法檢查中人大代表提出,簡化請銷假審批程序爲涉企社矯對象赴外地從事生産經營提供便利,是助力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有效舉措,要不斷細化審批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确保管控到位。

塔河人民檢察院認真聽取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下一步将不斷優化社區矯正監督辦法,持續推進檢察監督與人大監督實現有效銜接、雙向貫通,構建監督工作新局面。

作者:高寶玲 譚磊

供圖:塔河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