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律師,也是學者;律界稱他爲學者型律師,學界稱他爲實務型專家,他卻自我調侃是田野型學習者、草根型法律服務者。
他說,律師與學者的結合,關注的不僅是個案的公正,當事人的個體權利,還有法律漏洞的填補、制度的重新設計。
他叫代澤軍,曾用名戴澤軍,國浩律師(貴陽)事務所專職律師,第七屆貴州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第二屆貴州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貴州省和貴陽市律協刑專委、維權委委員,貴州省司法廳行政規範性文件審查專家庫成員,貴州省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評審專家,貴州省土家學研究會理事,清鎮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名錄庫成員。

1983年師專畢業後,代澤軍當上了一名初中數學老師,一次偶然的遭遇讓他走上了法律路:
一個周未,爲趕回縣城家中追劇《霍元甲》,他與同伴爬上貨車,被坐在駕駛室一個警察逮住,警察讓他們選擇,要麽去公安局,要麽每人罰款5元,他們選擇了後者。
他感覺那人的做法不對,但又找不出理由,爲解此結他去書店查找法律書籍,隻有七個法律彙編本和治安管理條例單行本,枯燥無味,爲解法意,他先後參加了吉林省的經濟法律刊授學習和貴州大學的法律專業自學。
1988年,代澤軍參加第二次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以5分之差出局。1990年再次考試,成功考取全國律師資格,那時的合格率很低,他慶幸過關,但從未将過關當作終點,90年代末,他又參加了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函授本科學習。
因自學法律被組織看中,1986年改行進入政法委。1988年貴州省舉辦首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理論研讨會,代澤軍的《淺析治安承包合同》獲二等獎。進入新世紀,他将注意力轉移到司法改革,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貴陽市公安局相關領導的支持下,他成功申報貴陽市社科規劃辦課題《證據規則》的立項。
他以信訪方式求助全國人大常委會信訪局牽線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樊老師爲他提供食宿,邀請他進京參加相關學術會議,兩次組織專家對他的課題進行評審,該課題于2004年結題,2007年4月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分獲貴陽市第七次、第八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調研報告類、專着類)二等獎,2010年貴州省法學會推薦參加“第二屆中國優秀法學成果”評選。

在證據學領域,代澤軍繼續深耕,他的《審查判斷證據》被納入樊崇義教授主編的〔訴訟法學文庫2010(6)〕出版,獲貴陽市第九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專着類)三等獎,貴州省法學會推薦參加“第三屆中國優秀法學成果”評選。
他将視野拓展至社會治理、民族文化傳承、非遺保護、失地農民權益保護、司法判例分析等領域,論文《刑事訴訟中受理和初查階段存在問題和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議》《略論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的行政許可》分獲中國法學會二、三等獎,《現代司法理念與刑事訴訟證據收集》《論強制證人出庭作證》獲全國法院系統論文比賽三等獎,2011年他的代表貴州省法學會在第六屆“中國·西部法治論壇”作題爲《失地農民權益司法保護調查與分析》的大會發言。
2016年重新執業以來,他牢記律師使命,認真辦理每一起案件,特别關注政府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提升,2020年8月A公司(乙方)主動提出投資38億在B市(甲方)境内合作建設占地12000畝的國際生态旅遊假區,乙方拟定了合作合同。他認爲該合同過度加重甲方義務、超越甲方職權并設置陷阱,擴大乙方權利、減少乙方義務。他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暫緩簽訂。B市政府采納了他的建議,來函他的意見爲他們正确決策具有幫助作用。代律師提醒:招商引資是地方政府的迫切要求,既要積極又要慎重,律師要主動作爲,當好參謀與助手,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執業中,他不忘學者本性,堅持問題導向,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爲完善制度建言獻策,2020年12月24日,他在《人民論壇》發文《律師要擔當起全面依法治國的新使命》,提出律師要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者、踐行者和維護者,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2022年秋,貴陽新冠疫情暴發,代澤軍通過媒體發文《律師參與築城抗疫責無旁貸》,呼籲同行支持貴陽市疫情防控決策,主動參與抗疫、建議獻策,他說:“律師不是局外人、旁觀者,而是局中人、戰鬥員。”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是老問題,代律師認爲律師的作用發揮不如意,根子在執業權利得不到保障,而保障措施乏力的根子,又是立法存在漏洞。經過三年的思考,他撰寫的《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爲根本遵循推動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的立法完善》被《法治貴州》(2022年第4期)采用,他在文中提出,隻有制定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法并按上鋼牙,才能保障律師執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