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财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8月10日晚間,太和水披露了關于分階段披露責令改正措施整改報告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上海太和水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3〕125号,以下簡稱“《決定書》”),認定公司承做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态治理項目(以下簡稱“标的項目”)存在虛增2018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的情形,并要求公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公司收到《決定書》後高度重視,立即向公司董監高及相關單位進行了通報,并迅速組織相關部門、中介服務機構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對《決定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和針對性地分析研讨。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32023035号,以下簡稱“新案件”),認爲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的重點仍爲标的項目。
爲了積極對《決定書》涉及的事項進行整改并配合立案調查工作,公司聘請了律師事務所同步對标的項目合法合規性、會計處理等事項進行核查。鑒于本次立案調查的結果将直接影響公司虛增2018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的認定金額,所需整改的部分問題情況較爲複雜,經與公司律師協商,爲确保本次整改結果的真實、準确和完整,公司将在新案件産生确定性後果時及時完成整改。
公告顯示,截至目前,公司已通過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完善相關内控制度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計劃中不受新案件調查結果影響的部分,待新案件調查結果确定後,公司将根據調查結果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等相關整改要求,積極配合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值得關注的是,太和水被立案調查,或引發投資者的索賠。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張晏維師告訴雷達财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爲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凡是在2021年1月28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間買入過,且在2023年7月11日收盤持有太和水的受損股民,可通過公号“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根據最新業績預告,公司預計上半年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虧損1200萬元,扣非淨利潤虧1200萬元。
天眼查顯示,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從事水利管理業爲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1324.7072萬人民币,實繳資本2381.2842萬,公司業務主要包括水環境生态建設和水環境生态維護兩大類業務。